关于陕西省胶合板厂厂房维修改造项目临时建设方案的公示

该项目位于阿房三路以南,阿房路以西。经建设单位申请,我中心拟按程序完成该项目临时设计方案审查,项目概况附后。

根据《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现对该项目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方案进行公示,并征求各利害相关人意见,批前公示非最终审批结果,公示期内若相关人员对该项目有异议或者意见,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书面材料中请注明真实姓名、电话、地址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

公示期限: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4日(7个工作日)。

电话: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沣东)工作部

029-89108001/ 029-84510430

沣东新城开发建设部

029-84532021

通讯地址:沣东城市广场8号楼三层、5号楼1层

公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