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18年 12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环评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关于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城西(后卫寨)公交保养场甲醇加注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18〕181号 | 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城西(后卫寨)公交保养场甲醇加注站项目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人:沣东新城行政审批局50审批组
电话: 029-84518262
电子信箱:379574897@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沣东城市广场一号楼二层行政审批局
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城西(后卫寨)公交保养场甲醇加注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新文档 2018-12-11 10.04.36_201812111006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