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8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环评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西安热电阳光热力有限公司供热中心锅炉房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18〕106号 | 西安热电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 西安热电阳光热力有限公司供热中心锅炉房煤改气项目 | 红光路2号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
2 | 关于咸阳沣河集中供热有限公司Ⅲ区热源厂锅炉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18〕111号 | 咸阳沣河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 咸阳沣河集中供热有限公司Ⅲ区热源厂锅炉煤改气项目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世纪大道创新二路与桃李路十字西南方位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电话:029-89108001 029-84518262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城市广场1号楼沣东行政审批局
咸阳沣河集中供热有限公司Ⅲ区热源厂锅炉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