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关于2019年7月8日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78日-20197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84518262

通讯地址:西咸新区沣东城市广场一号楼二层行政审批局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沣东新城第一初级中学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19〕135号

2019年7月8日

沣东第一初级中学-黑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