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农林水工作局 关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河综合治理Ⅱ期(西汉高速-G310国道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沣东新城土地储备中心:

中心报来的《关于申请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河综合治理Ⅱ期(西汉高速-G310国道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审的函》收悉。201814日,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审查。依据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专家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西咸新区沣河上游段,工程起点位于西汉高速公路沣河桥,终点止G310国道沣河桥,治理河道总长约8.7km。建设内容包括改建堤防工程16.86km(其中左岸改建堤防8.52km,右岸改建堤防8.34km),新建4#和5#液压坝2座。工程占地总面积127.14hm2,其中永久占地93.67hm2,临时占地33.47hm2。项目共开挖土方量371.76万m3,回填利用土石方量共324.5万m3,剩余47.26万m3土方运至堆土区堆放,后期用于综合景观工程回填利用,无弃方。

工程总投资16.45亿元,其中土建投资5.22亿元。项目计划于2018年1月开工建设,2019年3月底完工,总工期为15个月。

二、该项目地处沣河上游段,侵蚀强度为微度,属陕西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貌,损坏植被,若不及时采取有效防止措施,将造成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对项目区及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实施主体单位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提出建设过程中新增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措施,对保障项目安全建设和运行,促进周边环境良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报告书》编制原则正确,内容较全面,方案编制深度符合规范要求,设计水平年确定为2019年合理,防治目标满足规范要求。

四、《报告书》对水土保持制约因素分析、主体工程施工组织分析与评价基本到位,对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分析与评价较全面。  

、同意该项目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建设占地面积127.14hm2  

六、同意该项目建设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710.0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76.68万元,植物措施773.05万元,临时措施222.49万元,独立费用137.13万元(其中监理费30.00万元,监测费35.97万元)基本预备费84.5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16.14万元。

、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据此批复落实管理机构、人员、资金和保证措施,并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报我备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用、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开展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将其成果纳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内容,并及时将落实情况上报我局,每年年底向我局上报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和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如果发生重大变化或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报我批准。

)依法足额向我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八、在项目投入使用前按有关要求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同时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我局将对生产建设单位验收程序和标准依法核查。

、本批复文件3年内有效。

实施主体单位务必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于15日内送项西咸城乡管理局水土保持监督机构备案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农林水工作局

                  2018126

 

 

 

 

 

 

 

 

 

 

 

 

 

 

沣东新城农林水工作局                     20181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