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9 月 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环评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低温抗硫抗水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18〕 133号 | 西安华大骄阳绿色科技有限公司 | 低温抗硫抗水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开发项目 | 沣东新城协同创新港研发中试8号楼北楼5F | 详见受理公示附件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人:沣东新城行政审批局50审批组
电话:029-89108001 029-84518262
电子信箱:3542755106@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沣东城市广场一号楼二层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