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关于2020年1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84518262

通讯地址:西咸新区沣东城市广场一号楼二层行政审批局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发文时间

1

国联质检检测分析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20〕1号

2020年1月8日

2

西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一期)沼气发电和外输线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20〕2号

2020年1月8日

附件:

国联质检实验室扩建项目环评批复.pdf

西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一期)沼气发电和外输线路建设项目环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