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关于2020年3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84518262

通讯地址:西咸新区沣东城市广场一号楼二层行政审批局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发文时间

1

仪器仪表及加热器的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20〕36号

2020年3月23日

2

华远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20〕37号

2020年3月23日

3

西安普惠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20〕38号

2020年3月23日

4

西安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20〕39号

2020年3月23日

附件:西安众慧航电精密仪器仪表及加热器生产项目环评批复.pdf

   华远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评批复.pdf

   西安普惠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环评批复.pdf

   西安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环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