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14日-2020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29-88601026
传真:029-88868306
通讯地址:沣东城市广场3号楼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
1 | 西安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西安中升 奔驰4S店项目 | 沣东新城征和四路以北,太平路以西,征和五路以南,太和路以东 | 西安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870.17m2(地上面积12870.17m2,地下面积480.42m2),主要建设奔驰4S店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展厅、办公区域及售后维修车间。年汽车销售1000辆,年修理和保养车辆6000辆,年洗车7000辆。汽车月平均维修量350 台次,月平均喷烤漆车辆150台次。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9万元。 | 陕西蔚之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理;汽车修理产生的零部件由原厂进行回收;废油渣、洗车废水隔油产生的废油泥、涂料、染料废物、废有机溶剂、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喷漆罐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陕西明瑞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