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4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6日-2020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29-89108019
传真:029-88868306
通讯地址:沣东城市广场3号楼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
1 | 玻璃深加工及门窗框加工项目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天台八路一号 | 陕西洛玻玻璃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天台八路一号。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5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玻璃深加工区和门窗框加工区等。年深加工中空玻璃21万m2(含钢化中空玻璃15万m2)、年加工门窗框9100m2。项目实际总投资18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4万元。 | 陕西瑞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玻璃废渣、铝材废边角料外售;废胶桶、废活性炭、废灯管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陕西明瑞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处置;废油脂集中收集后交由西安市友邦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