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现将作出的验收合格意见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23(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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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西安高新一中沣东中学项目验收批复 | 2020-1-7 | |
2 | 西安医臻医学检验所建设项目验收批复 | 2020-1-7 | |
3 | 陕西奥诚红旗汽车销售项目验收批复 | 2020-3-10 | |
4 | 西安科森乐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医药研发实验室验收批复 | 2020-3-27 | |
5 | 西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一期)验收批复 | 202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