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新城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2020年6月环境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行政相对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法定代表人

1

西安市镐都印务有限公司

916111052209756788

该单位教辅材印刷生产制造项目已建设完成,该项目未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处罚款贰万元整

2020年6月24日

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