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2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30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9108019

传真:029-88868306

通讯地址:沣东城市广场3号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

4S店建设项目

沣东新城三桥街办天台路疏导线付58号

陕西省汽车贸易公司上海汽车销售服务分公司

陕西润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6850m2,总建筑面积7000m2,主要建设内容有汽车机修、钣金、喷漆(烤漆)、打磨、抛光等区域以及办公、接待服务、洗车、停车、库房等配套附属区。项目运营后年维修车辆18000台(其中喷漆5000台、保养10000台、洗车18000台),年销售车辆4000台。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12万元。

1.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调漆、喷漆、烤漆均在全密闭空间内进行。2个烤漆房中喷漆、烤漆废气分别经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1#、2#)”处理后,通过各自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抛光工序废气经1#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打磨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吸尘器和车间过滤棉装置过滤净化;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运营期使用的水性漆和油性漆VOC含量必须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表1及表2汽车修补用涂料要求。

3.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蓄电池、废漆渣等危险废物应设置符合标准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 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标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西安市第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

技术改造项目

沣东新城天章大道北段东侧

陕西银翔金元车业有限公司

陕西润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改造项目涉及建筑面积为7510 m2,全部依托厂区现有车间和生产设施,主要包含钳工加工(机加)车间、焊接车间、涂装车间以及库房等辅助工程,技术改造后不增加生产设备和工作人员。项目运营后可年加工货车车厢1500辆。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1.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喷漆及晾干工序在密闭喷漆室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水旋+顶棉+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依托现有项目的焊接设备,产生的颗粒物依托原有环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3. 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应设置符合标准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 新增喷漆室水旋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得排放。

3

宏鑫机械加工项目

沣东新城沣东科技产业园36幢1层东户10101号

西安宏鑫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陕西润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m2,总建筑面积902.26m2,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由生产区、原材料间、废料间、无尘车间等组成)以及办公室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运营后可年加工钢材6t,铝材4t。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7万元。

1.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废润滑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应设置符合标准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处理。

4

机械加工项目

沣东新城水厂东路甲33号

陕西恒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西安寒武纪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1500m2,总建筑面积约1200m2,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以及办公区、宿舍等配套附属设施,运营后可年产压缩机曲轴约110万件,油分离过滤网约4.5万个。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

1.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 生产粉尘采用打磨抛光集尘器处理,及时收集落地粉尘,减少无组织排放。

3. 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废切削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设置符合标准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六污水处理厂。

5

彩钢夹芯板生产线项目

沣东新城三桥街道西北东路东段3号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振锋净化彩钢板厂

西安寒武纪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2300m2,总建筑面积约2432 m2,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以及办公楼等配套附属设施,运营后可年产彩钢夹芯板10.5万平方米。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万元。

1.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上胶覆合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裁切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 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AB胶等危险废物应设置符合标准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六污水处理厂。

6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资源循环利用生态运营中心

沣东新城上林街办上林路与西宝高速十字以南200米路西

陕西百年环保有限公司

陕西富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厂房建设,总占地面积7900m2,总建筑面积约6750m2,设计日处理规模约60t/d,分为大件木材、废旧家具、纺织品拆解中心,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垃圾暂存点及垃圾分类宣教区等四大功能区。项目总投资107.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万元。

1.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破碎及装车无组织粉尘采用密闭车间,及时清洁地面减少排放。

3.生活垃圾和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应设置符合标准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临时污水处理站,待市政管网与污水处理厂接通后排入西咸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7

西咸新区辉宇塑业有限公司塑料桶加工项目

沣东新城三桥街办北沙口村8号院

西咸新区辉宇塑业有限公司

陕西聚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650m2,总建筑面积约650m2,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区、仓储区以及办公室等配套附属设施。主要设备有注塑机5台、热转印机1台、冷却水塔1座。项目运营后可年产PP/PE塑料桶40万个。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万元。

1.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 注塑、热转印工序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 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设置符合标准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8

咸阳世纪大道中段南加油站项目

沣东新城上林街办世纪大道中段南侧

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

陕西宇文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5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油罐区、加油区、卸油场、站房等,共5台加油机、2个40 m3和1个30 m3汽油双层储罐、1个30 m3柴油双层储罐。项目总投资21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

1.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油罐车卸油废气采用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置;加油废气采用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置;储油罐大小呼吸废气采用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和呼吸管处置。

3.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处置。清罐废油废渣、废活性炭、含油手套等危险废物应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设施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市政管网接通后使用市政供水。

9

玻璃加工项目

沣东新城红光路16号

陕西隆邦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陕西麦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8800m2,总建筑面积约6757m2,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以及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运营后可年生产钢化玻璃28万m2,夹胶玻璃10.6万m2。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5万元。

1.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生产废气经集气罩+过滤棉+双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磨边、切割、打孔采用湿法作业;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3.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应设置符合标准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食堂废油脂经专用桶收集后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六污水处理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