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2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10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9108019

传真:029-88868306

通讯地址:沣东城市广场3号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

一次性淋膜纸杯、纸碗研发与销售项目

沣东新城天章一路981号4号楼

陕西瑞尔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富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12606m2,总建筑面积12415.5m2,主要建设内容有4条生产线以及半成品区、原纸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区、食堂等配套附属设施,地面停车位20个,项目运营后可年产各类规格纸杯8500吨、纸碗500吨。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

1.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2. 生产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1061-2017)中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3. 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废滤芯、含油墨污泥等危险废物应设置符合标准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危废转移要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4. 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标准后,排入西安市第六污水处理厂。

柔印机清洗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组合式工艺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2

华研检测集团新总部办公暨西北检测基地新建项目

沣东新城科源四路2296号中兴深蓝科技产业园DK2-2号楼1单元,2单元4、5层

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惠泽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10762m2,总建筑面积10762m2,主要建设能源室、化工室、食品室、纺织室、电子电器室、环境室、建材室、高科研发室、化学计量事业部、热学计量事业部等,主要为生产企业及科研单位提供环保检测技术服务。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3万元。

1.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2. 有机废气经“通风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7m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经“通风橱+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7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排气筒高度对应速率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 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过期试剂、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实验废液、检测废液、重金属项目检测产生的含重金属清洗废水、一般项目检测产生的头道清洗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应设置符合标准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危废转移要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4. 实验废水(除重金属项目检测产生的含重金属清洗废水、一般项目检测产生的头道清洗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装置(“PH调节+微电解+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混合排入化粪池处理, COD、BOD5、SS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级标准后,排入西安市第六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3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沣东新城上林街道北槐村12号

陕西科迈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中蓝企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30亩,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有封闭式厂房、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员工宿舍等,设置2条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产线,项目运营后可年处理建筑垃圾10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1.2万元。

1.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靠近敏感区时禁止鸣笛、尽量放慢车速以减少车辆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2. 2条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1#、2#)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排气筒高度对应速率标准要求。及时清洁生产现场落地粉尘,减少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区四周设置20 m高的防风抑尘围挡。皮带输送机输送廊道封闭处理,生产设备均置于室内,设备进行密封,成品放置于封闭的料库中,原料场地设置喷淋装置。运输车辆进行覆盖或采用密闭车斗,严禁沿路撒漏,不得超载,不得超速行驶;设洗车设施,出入运输车辆进行冲洗;进场道路两边设置喷淋抑尘装置,设置1辆洒水车。

3. 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废机油、废含油手套、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应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设施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危废转移要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4.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得排放。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