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3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10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9108019

传真:029-88868306

通讯地址:沣东城市广场3号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

年产50万套工业注塑件加工项目

沣东新城三桥街办新家庄1号

西安海俊塑胶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寒武纪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500m2,总建筑面积560m2,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以及办公区等配套附属设施,运营后可年产50万套工业注塑件。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

1.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2. 生产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浓度、最低去除效率,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中表面涂装(塑料制品)行业标准。

3. 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应设置符合标准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六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

2

缓速器、军品零部件生产项目

沣东新城建章路北段8号

西安家麒工模具有限公司

陕西润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陕西庆安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北侧部分厂房,始建于2011年,于2012年1月投产,总占地面积约6500m2,总建筑面积约4400m2,主要建设内容有机加工区、铸造车间、抛丸区、焊接区、浸渗区、打压包装区以及办公室、库房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已运营多年且在2017年产能大于1050吨,现有熔化炉均于2018年前购置。报告表确定生产规模为年产缓速器、军品零部件等铝铸件105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5万元。

1.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噪声达标排放,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2. 熔化、浇铸、压铸烟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及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 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浮渣等危险废物应设置符合标准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 生产废水收集后采取“气浮”处理工艺(处理规模:15t/d)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要求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六污水处理厂。

5. 项目生产不得使用再生铝作为原材料,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设备。

3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橡胶有限公司供热工程

沣东新城统一东路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橡胶有限公司厂内北侧

咸阳新兴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核工业二○三研究所

项目总占地面积954.56m2,建设5台12t/h燃气蒸汽锅炉,替换现有2台35t/h燃煤蒸汽备用锅炉,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橡胶有限公司子午线轮胎生产线提供汽源。项目建成后,现有75t/h燃煤蒸汽锅炉年运行时间应不超过120天,在气源充足的情况下,尽可能运行燃气蒸汽锅炉,将燃煤蒸汽锅炉作为备用锅炉。项目总投资249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

1.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2. 施工期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扬尘执行《施工厂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锅炉房及排气筒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安装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烟气经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中标准限值。

3. 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处置。废离子交换膜由有资质单位上门更换。

4.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