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17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8601026

传真:029-88868306

通讯地址:沣东城市广场3号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

太合智能钻探总部基地扩能扩产及搬迁入园项目

东新城丰全路1号

陕西太合智能钻探有限公司

陕西麦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西安锐港工贸有限公司院内一座研发楼(4、5、6、8层)及两间标准厂房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3324.75m2,主要建设内容有钻杆加工生产车间、钻机装配车间以及办公区、食堂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运营后可年产钻机100套、钻杆10万根、智能测量系统300套。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1万元。

(一)施工期

1.打钻设备安装孔时产生的粉尘应尽快清扫收集,采用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设备运输车辆在进厂时必须控制车速,减少减速和加速时间。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相关要求。

2.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施工各阶段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停止施工,避免施工扰民。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夜间施工。

3.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处置。

(二)运营期

1.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2.喷漆、烤漆在密闭负压空间进行,废气经“玻璃纤维漆雾过滤棉+过滤棉+双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相关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及打磨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使用的水性漆须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38597-2020)中相关要求。

3.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处置。食堂废油脂使用专业容器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液压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含油手套、废含油抹布、隔油池浮油及污泥和过滤渣等危险废物应设置符合标准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危废转移要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4.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和完善厂区排水系统,落实废水、污水处理设施。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隔油池+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5.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设备。

2

电驱系统绝缘研发项目

沣东新城上林路与创新二路路口西南角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

陕西法士特松正电驱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润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317 m2,主要建设内容有表面处理区、干燥区、试验区、装配区等,办公、住宿、食堂等配套附属设施均依托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设施。项目运营后每年最多对8000套电驱系统绝缘性能进行测试。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

(一)施工期

1.打钻设备安装孔时产生的粉尘应尽快清扫收集,采用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设备运输车辆在进厂时必须控制车速,减少减速和加速时间。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相关要求。

2.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施工各阶段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停止施工,避免施工扰民。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夜间施工。

3.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西咸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

4.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处置。

(二)运营期

1.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2.浸塑粉投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滤筒收集箱内。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浸塑及固化、浸漆滴漆和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进入“UV光氧+活性炭”装置处理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相关要求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项目使用的结合剂须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要求;项目使用的绝缘釉须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38597-2020)中相关要求。

3.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食堂废油脂使用专业容器收集后交有由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应设置符合标准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危废转移要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4.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和完善厂区排水系统,落实废水、污水处理设施。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5.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设备。

3

建筑检测实验室项目

沣东新城石化大道西段106号沣东科技产业园8幢

陕西正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陕西润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总占地面积850 m2,总建筑面积约2850 m2,主要建设内容有建筑材料物理检测实验室、建筑材料化学实验室、工程检测实验室以及办公室、展览室、会议室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运营后主要对客户提供的建筑材料、室外工程进行物理或化学性能检测。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一)施工期

1.打钻设备安装孔时产生的粉尘应尽快清扫收集,采用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设备运输车辆在进厂时必须控制车速,减少减速和加速时间。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相关要求。

2.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施工各阶段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停止施工,避免施工扰民。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夜间施工。

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再生水厂。

4.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处置。

(二)运营期

1.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2.一层沥青混合料成型室废气和二层化学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1#“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8米高排气筒排放;二层沥青混合料室和沥青原材料室沥青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由2#“过滤棉+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8米高排气筒排放。苯并芘、非甲烷总烃、沥青烟、氟化物、硫酸雾、盐酸雾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3.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设置符合标准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危废转移要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4. 物理实验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化学实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

玻璃加工项目

沣东新城三桥街办蔺高村168号

陕西标玻安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陕西麦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蔺高村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5400m2,总建筑面积约4168m2,已建成投入运营,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以及办公楼、宿舍楼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运营后可年产中空玻璃6万平方米、钢化玻璃3万平方米、夹胶玻璃0.9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

(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二)生产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满足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磨边、切割采用湿法作业。

项目使用的丁基胶、中空硅酮胶须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相关要求。

(三)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胶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设置符合标准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危废转移要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四)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排放。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