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新城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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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610100698606855F/2021-009304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14:41 |
来 源 |
生态环境局 |
内容概述 |
序号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法定代表人1陕西震宇华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91611100305546143W2021年4月8日,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沣东新城三桥街道红光路南三号的从事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的陕西震宇华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陕西震宇华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喷漆房内正在喷漆作业,喷漆房配套的活性炭光氧一体机未开启,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使用。 |
发布时间:2021-04-30 14:41
来源:生态环境局
序号 | 行政相对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法定代表人 |
1 | 陕西震宇华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91611100305546143W | 2021年4月8日,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沣东新城三桥街道红光路南三号的从事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的陕西震宇华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陕西震宇华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喷漆房内正在喷漆作业,喷漆房配套的活性炭光氧一体机未开启,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使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 | 处罚款贰万元整 | 2021年4月29日 | 滑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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