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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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法定代表人
1陕西康泰四达车厢制造有限公司916111055637524251该单位焊接作业过程中未配套使用焊接烟尘收集处理设备,焊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未经污染防治设施收集处理直排大气。《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处罚款贰万元整2021年8月18日芦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