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安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复函

西沣东城改事务函〔2023〕8号

马洲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沣东新城王寺街道拆迁户安置证姓名变更的建议》(第124号)提案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相关建议后,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认真梳理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沣东新城王寺街道拆迁户安置证姓名变更的建议”。通过与属地街办核实了解有关情况,根据辖区现行回迁安置规定,回迁安置房屋分配证明书由街道回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搬迁安置协议书中户主姓名进行登记,若搬迁安置协议书中原户主身故的,街道回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户内成员之间达成的协议、公证或法院判决书予以备注登记,确保搬迁安置群众房屋分配证明书登记准确、无误。

下一步,我中心将积极对接属地街道办事处,按制定合理可行的房屋分配证明书变更手续,保障辖区搬迁安置群众的合理权益,促进辖区回迁群众的和谐稳定。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城改事务中心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