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三月第1次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单位名称处罚案由处罚决定法律文书文号

1

魏摇

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给予魏摇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4号

2

柳兵兵

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给予柳兵兵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