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五月第3次行政处罚公示

沣东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5月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单位名称处罚案由处罚决定法律文书文号

1

西安维尔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给予西安维尔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0号

2

陕西汉唐职业技术学校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对陕西汉唐职业技术学校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7号

3

陕西恒得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给予陕西恒得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8号

4

陕西恒得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给予梁文超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9号

5

张来红

过失引起火灾

给予张来红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当罚决字〔2024〕第0004号

6

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中海昆明路九号)

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给予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中海昆明路九号小区)罚款人民币肆仟 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