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五月第4次行政处罚公示

沣东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5月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单位名称处罚案由处罚决定法律文书文号

1

张俐

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对张俐处罚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2号

2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英才幼儿园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给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英才幼儿园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3号

3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英才幼儿园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给予郭喜梅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4号

4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中新幼儿园

允许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对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中新幼儿园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