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六月第3次行政处罚公示

沣东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6月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单位名称处罚案由处罚决定法律文书文号

1

刘高峰

过失引起火灾

给予刘高峰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8号

2

张战群

过失引起火灾

给予张战群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9号

3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大秦幼儿园有限公司

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允许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给予武延玫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70号

4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大秦幼儿园有限公司

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允许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给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大秦幼儿园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71号

5

严明星

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对严明星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72号

6

马战民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当罚决字〔2024〕第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