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十二月第1次行政处罚公示

沣东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12月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单位名称处罚案由处罚决定法律文书文号

1

西安久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给予魏霞霞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157号

2

西安久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给予西安久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158号

3

西安天工电气有限公司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允许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给予西安天工电气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159号

4

西安天工电气有限公司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允许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给予任行军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160号

5

梁志强

过失引起火灾

给予梁志强人民币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沣东消当罚决字〔2024〕第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