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新城消防救援大队9月第2次行政处罚公示
浏览次数:次
| 索引号 |
2025-002211 |
发布日期 |
2025-09-10 09:14 |
来 源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沣东新城大队 |
| 内容概述 |
陕西和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梧桐年华·远景城小区)因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拒不改正,被罚款五千元;陕西鑫鑫丰汇实业有限公司因电器线路问题,被责令停止使用C区二排北侧配电箱线路区域并罚款二千二百元,分别对应沣东消行罚决字〔2025〕第0035号、第0036号处罚。 |
发布时间:2025-09-10 09:14
来源: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沣东新城大队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处罚案由 | 处罚决定 | 法律文书文号 |
1 | 陕西和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梧桐年华·远景城小区) |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拒不改正 | 给予陕西和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梧桐年华·远景城小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5〕第 0035号 |
2 | 陕西鑫鑫丰汇实业有限公司 | 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 | 给予陕西鑫鑫丰汇实业有限公司对C区二排北侧配电箱线路区域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5〕第 00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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