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填报单位:沣东新城分局 填报日期:2018年11月15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西沣斗)食药监药罚(2018)1号
| 西安泉芝康医药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案
| 西安泉芝康医药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1105MA6TWLUD3E05
| 张攀旗 | 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 违反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根据第八十二条给予其以下行政处罚: 1、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2、五年内不受理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3、罚款20000元。 | 自动 履行 | 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沣东分局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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