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西沣建)市监食罚〔2018〕19号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阳华食品经营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阳华食品经营部 | 92611105MA6TW5CP34 | 贺晓鹏(负责人)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1. 处罚款金额1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16元。罚没合计10216元。
| 自动履行 | 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沣东分局 2019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