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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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沣斗)食药监食罚【2018】3号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康欣大药房无证经营保健食品案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康欣大药房 | 92611105MA6TWTU7M | 高山 | 该单位存在食品经营行为,但现场未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处罚款1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0元。 | 主动履行,期限:2018年8月8 | 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日期:2018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