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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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沣斗)食药监食罚【2018】2号 | 西安市沣东新城景皓炒货厂生产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西安市沣东新城景皓炒货厂 | 91611105357020899K | 胡红莉 | 生产的“干炒南瓜籽”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GB2760-2014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2.处罚款15000元,罚没合计15180元。 | 主动履行,2018年8月8 | 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日期:2018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