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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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610100698606855F/2019-010972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11:46 |
来 源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
内容概述 |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1西咸市监沣东处字〔2019〕81号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韩彦兵面馆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韩彦兵面馆92611105MA6TMJ6L60韩彦兵该单位在2019年12月初,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 |
发布时间:2019-12-17 11:46
来源: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西咸市监沣东处字〔2019〕81号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韩彦兵面馆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韩彦兵面馆 | 92611105MA6TMJ6L60 | 韩彦兵 | 该单位在2019年12月初,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经责令改正仍未改正。 | 1、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 | 自动履行,送达决定书15日内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19年12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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