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处罚公示(2020年14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沣东市监处[2020]148号陕西康乐美商贸有限公司从不具有资质企业购进医疗器械(医用外科口罩)案陕西康乐美商贸有限公司91611100MA6TG3165R宋蒙蒙陕西康乐美商贸有限公司未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查验金堂爱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营医用外科口罩(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资质,索取对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情况下,于2020年3月27日向金堂爱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订购了10万只医用外科口罩,并对公支付货款16.5万元。金堂爱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向该公司交付第一批医用外科口罩。金堂爱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凭证编号川蓉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1604号,经营范围包括Ⅱ类6864。在上述交易期间,金堂爱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无经营医用外科口罩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资质。据此,陕西康乐美商贸有限公司构成从不具有经营资质企业购进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用外科口罩)的违法事实。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给予该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主动履行,15日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202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