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处罚公示(2020年211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西咸市监沣东处字【2020】211号

未依照规定履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案

西安芯美昕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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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西标

未依照规定履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

1.警告;2.没收违法使用的半导体激光治疗机;2.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自动履行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