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处罚公示(2020年99号)
浏览次数:次
索引号 |
12610100698606855F/2020-011137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10:36 |
来 源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
内容概述 |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1沣东市监处〔 2020 〕99号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来记便民蔬菜店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来记便民蔬菜店610140600090090来燕峰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 |
发布时间:2020-05-12 10:36
来源: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沣东市监处〔 2020 〕99号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来记便民蔬菜店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来记便民蔬菜店 | 610140600090090 | 来燕峰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给予处罚。 | 自动履行 |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分局 2020年4月28日 | |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