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处罚公示(2020年014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沣东市监处〔2020〕014号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西安冯金平炒货食品有限公司

91611105726296664D

冯金平

该单位2019年9月17日生产的葵花籽过氧化值为2.09g/100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用)》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

2、罚款。

主动履行。期限: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30日

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日期: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