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处罚公示(2021年014、015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沣东市监处字〔2021〕014号

沣东新城丹露董记米线店(刘丹)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沣东新城丹露董记米线店(刘丹)

92611105MA6TKDQ04P

刘丹

当事人2020年09月01日经营的“小面”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没收违法所得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1.1.15

2

沣东市监处字〔2021〕015号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格美购物超市(徐开旭)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格美购物超市(徐开旭)

92611105MA6TL2J3XE

徐开旭

当事人经营的“晓梅蛋糕”(生产日期:2020.08.04)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营的“菜籽油”(生产日期:2020.06.18)经检验,“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1.1.15

关于抽样单(DC20610127756000241)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doc

关于抽样单(DC20610127767500088)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doc

关于抽样单(DC20610127767500071)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