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沣东市监处〔2021〕003号 | 使用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赵银锁岐山面馆 | 92611105MA6TKKLL3X | 赵银锁 | 该单位2020年9月23日使用的使用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铵(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用)》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处罚款。 | 主动履行期限: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2月3日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日期:2021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