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公示 (2021年003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沣东市监处〔2021〕003号

使用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赵银锁岐山面馆

92611105MA6TKKLL3X

赵银锁

该单位2020年9月23日使用的使用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铵(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用)》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处罚款。

主动履行期限: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2月3日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日期: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