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沣东市监处〔2021〕004号 | 销售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一品鲜水果店 | 92611105MA6TKMYK34 | 姚春生 | 该单位2020年9月23日销售的小蜜桔丙溴磷项目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用)》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处罚款。 | 主动履行期限: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2月3日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日期:2021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