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沣东市监处〔2021〕032号 | 西安曲江新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沣东大道第三分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西安曲江新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沣东大道第三分公司 | 91611105MA717G854K | 马馨 | 该单位经营的“糖蒜”经检验“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没收违法所得 | — |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1.02.20 | |
2 | 沣东市监处〔2021〕033号 | 西安沣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西安沣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16111055874341065 | 王伟 | 单位采购的食品原料“豆苗”经检验其“4-氯苯氧乙酸钠(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苗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行政处罚 | — |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1.02.20 | |
3 | 沣东市监处〔2021〕034号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新乐美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新乐美生活超市 | 92611105MA716R0J2K | 吴传秀 | 该单位2021年01月07日销售的“娃哈哈苏打水”已超过产品保质期,至2021年01月20日仍有超过产品保质期的“娃哈哈苏打水”、“农夫山泉橙汁”陈列货架待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处罚款 | — |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1.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