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书编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理依据 | 处理结果 | 履行期限 | 履行方式 | 救济途径 | 作出时间 |
1 | 西咸沣东综执罚字(2021)第031号 | 陕西天地建设有限公司 | 陕西天地建设有限公司未按照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要求全面停止室外作业,现场正在进行室外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一条 | 责令改正,处罚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自觉履行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6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1.02.03 |
2 | 西咸沣东综执罚字(2021)第053号 | 宝鸡市西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宝鸡市西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陕C68357)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运输建筑垃圾 | 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五十三条 | 责令改正,处罚人民币壹万元整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自觉履行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6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1.03.04 |
3 | 西咸沣东综执罚字(2021)第064号 | 陕西诗经里文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陕西诗经里文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诗经里一期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未按规定的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 | 责令改正,处罚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自觉履行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6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1.03.19 |
4 | 西咸沣东综执罚字(2021)第091号 | 西安良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良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陕ABK520)承运未经批准排放的建筑垃圾 |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第六十条 | 责令改正,处罚人民币贰仟元整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自觉履行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6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1.04.08 |
5 | 西咸沣东综执罚字(2021)第0213号 | 陕西金钱豹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陕西金钱豹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陕ABN313)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运输建筑垃圾 |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五十三条 | 责令改正,处罚人民币壹万元整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自觉履行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6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1.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