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书编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理依据 | 处理结果 | 履行期限 | 履行方式 | 救济途径 | 作出时间 |
1 | 西咸沣东综执罚字(2021)第264号 | 于俊晓 | 于俊晓在丰产路北皂河村口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 《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五十一条 | 责令改正,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整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自觉履行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6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1.07.12 |
2 | 西咸沣东综执罚字(2021)第265号 | 南建龙 | 南建龙在芊域阳光小区南区北门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 《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五十一条 | 责令改正,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整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自觉履行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6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1.07.12 |
3 | 西咸沣东综执罚字(2021)第304号 | 陕西鑫永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 陕西鑫永机械装备有限公司(陕AAM507)未按规定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技术等级评定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三项 | 责令改正,处罚人民币壹仟元整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自觉履行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6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1.08.04 |
4 | 西咸沣东综执罚字(2021)第313号 | 西安易恒通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西安易恒通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陕AU8722)在牛角村运输建筑垃圾向非指定地点倾倒 |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一条 | 责令改正,处罚人民币壹万元整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自觉履行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6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1.08.12 |
5 | 西咸沣东综执罚字(2021) 第325号 | 陕西旷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陕西旷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沣河东路延伸段断头路绿化带上乱倒生活垃圾 | 违反了《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 责令改正,处罚人民币贰仟元整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自觉履行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6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1.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