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沣东新城2023年3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认定结果的公示

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29号),现对沣东新城2023年3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认定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沣东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89143752


附件:沣东新城2023年3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认定结果公示表.xls



沣东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