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新区相关规定,现公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城市广场;电话:029-8453153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19年,沣东新城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7708条,其中网站4863条,政务微博11998条,政务微信847条。
1.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大力优化政务服务受理模式,推行简单事项自助受理,批量事项预约受理,紧急事项优先受理,特殊事项延时受理举措,登记服务的受理模式更加丰富便民。二是发布重大设计变更信息、竣工验收备案批准结果等信息19条。三是将2019年土地报批业务的信息全部主动公开至陕西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http://113.200.80.195/MessageShow.jsp)。
2.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土地供应方面,全年在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土地出让公告信息23条(其中拍卖出让公告10条,挂牌公告3条,协议出让10条),土地供应结果信息共23条。(http://xxxq.sxggzyjy.cn/)。二是政府采购领域,持续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按照财政统一口径,除涉密信息外,全面公开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及时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开目录清单;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保障专栏,公布政策文件、年度扶贫资金安排情况、公示公告共5条;及时发布政府采购招标公告,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公开卫生、医疗、药品及医用耗材领域监管信息,包括药品经营新开办公示9期、药品经营注销公示6期、二类医疗药品经营备案公示76期;四是涉及公共利益的及时公开,2019年因西咸立交绕城高速出入口项目建设需求,需调整涉及部分土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西安市未央区建章路街道2019年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听证会公告公开在沣东新城门户网站上,使公众能够更方便的参与并监督涉及公众利益的事项(http://www.xxfd.gov.cn/)。
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养老、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提供养老服务办事指南及各项实用信息,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知晓办事程序,积极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救助政策的发布工作,及时公开城乡低保金公示等社会救助基本数据,方便公众查看和监督。二是加大就业创业、社会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向社会公示各类社保补贴人员信息、就业培训补贴人员信息、创业担保贷款示范户认定结果等。三是重视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建设项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监督整改情况汇总、大气污染排查整改情况信息10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沣东新城辖区内共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720件,同比下降18.5%。从申请方式看,现场申请是最主要的申请途径,申请数量为449件,占比62.4%;网络申请和信函次之,分别为225件、46件,占比31.3%、6.3%,网络申请数较去年有所提升。从申请内容看,集中在搬迁安置、征收补偿、房屋建设、城市规划等方面。
2019年沣东新城辖区内未发生向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情况。
(三)政务信息管理
推进政务信息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发布行政审批方面的公示、公告,公开政务服务大厅办件量、审批流程、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实现了办理事项实时公开;政务服务网建设方面,政务服务系统已部署到位,配置983项政务事项,部署完成率99.8%。政务服务中心就政务服务系统使用、审批标准化及事项梳理等内容分7批次对23个部门,200余人次进行培训;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投诉箱、意见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着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问题。
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办理水平,引导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专人定时查看受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网上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要求,及时与申请人确认。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为群众申请政务信息公开提供便利。
(四)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考核,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发布10期《政务公开通报》,定期梳理总结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对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是开展培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处理能力。全年召开2次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100余人次参与。其中,针对2019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专题培训会,主要亮点结合相关案例进行深入解读,各部门就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60 | 0 | 601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9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922 | 0 | 558 |
行政强制 | 153 | 0 | 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31 | 1002337466元 |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35 | 8 | 0 | 0 | 0 | 0 | 74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7 | 0 | 0 | 0 | 0 | 0 | 97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82 | 2 | 0 | 0 | 0 | 0 | 48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55 | 5 | 0 | 0 | 0 | 0 | 16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53 | 0 | 0 | 0 | 0 | 0 | 53 | |
2.重复申请 | 7 | 0 | 0 | 0 | 0 | 0 | 7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4 | 1 | 0 | 0 | 0 | 0 | 15 | ||
(七)总计 | 742 | 8 | 0 | 0 | 0 | 0 | 75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90 | 0 | 0 | 0 | 0 | 0 | 90 |
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4 | 2 | 0 | 0 | 6 | 10 | 1 | 0 | 0 | 1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单位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公开意识和能力仍需加强;二是公众参与方式方法还需改进,政策解读材料质效有待提升,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践需进一步完善健全;三是个别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深化。
2020年计划从以下几方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一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落实,同时在各部门机构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指南,引导各部门确定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定期更新。加强政务公开,尤其是主动公开方面的培训。
二是从重点领域开始逐步推进公众参与、政策解读。一方面保证政策文件原文的公开,继续加强管委会文件公开规范化工作,另一方面推进重点领域等与公众关系密切文件的政策解读编制,由专业团队配合文件制发部门编制政策图解、专家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实效。
三是不断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探索引入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体检”,根据评估结果反馈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根据新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大日常督查检查力度,以考核督查促工作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19年度在沣东新城门户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