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新区相关规定,现公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城市广场;电话:029-8910915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沣东新城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020条,其中网站4645条,政务微博1835条,政务微信540条。

1.主动公开各类基础信息。集中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电话等机构基本信息,便于查阅;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全过程公开,2021年共公开49条预决算信息,如沣东新城2020年度财政决算公开、沣东新城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等规划类信息;经济运行情况、人口普查情况等统计类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环境保护、人事信息及督查审计等信息。

2.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年在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土地出让公告信息9条,土地供应结果信息9条;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主动公开本年度监管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验收备案等有关信息情况;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持续加强就业服务、兜底保障、民生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3.以政务服务助力政务公开。分类公示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一是按照“9+X”事项类型公示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11类服务事项清单;二是按照企业群众办事类型公示告知承诺制、马上办、一次办等11类事项清单;三是按照省市及新区“一件事一次办”要求,开设“一件事一次办”栏目,公示退役军人事务、挖掘占道等108个事项,完善各事项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时限、申报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流程等。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沣东新城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70件,同比增加131%,受理的申请件均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办理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办理信息公开申请时主动沟通,耐心引导,帮助申请人尽快获取其需要的信息,注重说理与释疑。

(三)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坚持按照依法、及时、高效的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明确拟发文件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对主动公开文件及时予以公开。二是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公开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政务信息。需要发布的信息经程序审核后进行上传,并且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严格把关。

(四)平台建设工作情况

沣东新城政府网站智能型集约化平台项目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实现了管理、数据、服务、运维、安全集约化。同时不断优化栏目框架、加强内容建设、优化用户体验。“i沣东”政务微信不断创新传播方式、优化服务功能。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已经纳入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要求各职能单位按照2021年沣东新城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对未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在绩效考评结果中予以体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3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55

15

0

0

0

0

187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8

5

0000

3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88

5

0000

29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

0

0

0

0

0

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2

0

0

0

0

0

2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4

3

0

0

0

0

28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3

0

0

0

0

0

5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3

0

0

0

0

0

1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0

0

0

0

0

0

10

2.重复申请

20

1

0

0

0

0

2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783

0

0

0

0

0

783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4

0

0

0

0

0

4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14

15

0

0

0

0

18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1

00000

4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9

7

1

0

17

1

3

0

1

5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的系统化水平仍需提升,存在部分信息碎片化、零散化的情况;二是对疑难复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答复方面,适用法律的系统性、准确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计划: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栏目名称和内容进行规范,同时通过建立热点问题专栏等方式,集中公开群众关注的问题,便于查阅;二是强化法律专业指导服务,加强各单位适用《条例》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律适用系统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