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及新区关于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结合街办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
(一)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值班室需建立 24 小时应急值守制度。街办要按照省、市及新区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机构的建设,做到“有值班制度、有值班场所、有值班人员、有值班设施”。
1、健全值班工作制度。要进一步明确值班室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应急值守制度,严格规范值班纪律和信息报送程序和时限,做到规定明确、措施具体、制度上墙,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完善值班工作流程,确保值班交接有序衔接。要注重做好各类信息的汇集处理,加强对苗头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随时上报单位有关领导,并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应急准备,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响应,及时妥善处理。
2、强调值班工作要求。值班室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禁止值班人员顶岗、值班电话被呼叫转移等现象。
3、规范值班工作秩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 小时值班,规范值班记录本的填写,法定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要充实值班人员力量,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还要实行值班信息日报制度,按照“有事报信息,无事报平安”的原则,坚持每天 17 时前向新区值班室报送应急值守情况。
4、保障值班工作设备。配备必要的办公室设备和通讯工具,并与新区总值班室互联互通,满足应急值守工作需要,关键时期应安排应急值守车辆。
(二)成立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总 指 挥:苏小鹏 王寺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副 指 挥:耶军伟 王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现场指挥:王敏浩 王寺街道纪工委书记
安宇祥 王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部长
陈强辉 王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小飞 王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治理 王寺街道办事处调研员
成 员:孙彦妮 党政办公室主任
张 辽 征地拆迁主任
张战辉 经济发展科科长
王战毅 信访办公室主任
童运涛 三资管理科科长
张 立 城市管理科科长
白俊华 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 波 国土资源所所长
刘 晓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薛妮娜 财政所负责人
李 涛 民政科负责人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陈强辉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根据突发事件性质、紧急程度对街办各科室进行具体分工、协调。
街道为本单位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应急工作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三)把握信息报告内容
凡发生下列情况,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应立即报告新区管委会:
1. 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
2. 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
3. 在所属地发生的一般突发事件,但性质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区,或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
(四)完善信息报告要素
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要做到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条理清晰、文字精炼,报告要素包括:
1、报告单位、值班员姓名、信息来源、接报时间;
2、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原因、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3、伤亡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财产损失情况;
4、其它重要情况。
同时,要注意做好突发事件的续报,确保信息的连续性。
(五)信息报告方式和时限
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
1、初次报告(首报)
要求“接报即报”。根据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信息报告责任单位应把握以下程序和时限: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和所属新城值班室报告;
(2)对于(一般)或死亡 3 人以下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原则上按照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的规定执行;
(3)对于(较大)或死亡 3 人以上的突发事件,事发地有关部门要在获知事件发生信息 1 小时内书面报告新区管委会及其主管部门;
(4)对预警信息(可能发生危及社会公共安全或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敏感信息(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信息)、深层次信息(危害国家安全、危及社会经济发展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街办(单位)应立即报新区管委会及其主管部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报送突发事件信息,要按照“先报事件、后报情况”原则,在第一时间客观、真实、准确的报告新区管委会。情况不明的要先报告已掌握的情况,然后在续报时将事态进展、处置措施、事件发生原因、造成后果、工作开展等详细情况报告清楚,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在紧急情况下,街办可以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事件的简要情况;事件一旦了解清楚后,要立即报告书面信息。
2、阶段报告(续报)。
在初报的基础上,对突发事件处置过程的情况,突出事态进展和工作措施,对事件处置过程中呈现出来的重要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要将后续情况及时报告新区管委会。
3、总结报告(终报)。
在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对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的全过程
进行系统整理汇总,突出总结经验和原因分析、事件调查等情况,做出最终总结并向新区管委会报告。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原则上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通过电话(88868339)口头报告,然后再报送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该事件全部处理完毕。不涉密的突发事件信息,可通过传真(88868300)报送新区管委会,并在报送完毕后与新区值班室电话确认是否收悉;涉密信息必须通过新区内网方式报送机要室,再电话(88868339)确认报送内容是否完整。
(六)信息处理办法
1、接到突发事件信息,须审核信息分级报送标准要求,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接到以电话形式报告的突发事件信息,应做好记录,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要求其立即作出书面报告;对于情况不够清楚、要素不全的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核实补充内容,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但事件紧急、性质严重的,可边上报、边了解情况,并将后续情况迅速上报。
2、接到新区管委会的应急工作部署或领导同志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批示后,应迅速报告本单位领导并认真传达落实。
三、充分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的责任
(一)要加强对应急值守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研究部署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分管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责任落实到人,并及时研究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责任。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责任制,将信息报告制度的具体责任落实到科室和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信息报告渠道畅通。
(三)严格信息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街办适时对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应急值守漏岗、脱岗、值班不到位和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提出整改措施;对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不尽责、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严格问责追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王寺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