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1.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西银发〔2017〕53号)
2.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等三个部门《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市财发〔2018〕111号)
3.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局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咸阳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局等三个部门《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陕西咸财发〔2020〕187号)
二、自主创业贷款人群范围及条件
具有陕西省户籍和持有《陕西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含村干部及乡村医生)、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行自主创业的均可申请。
其中,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是指按照相关文件明确的钢铁、煤炭等行业“去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是指被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并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指县级以上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人口。
对上述群体中的妇女,应纳入重点对象范围。
个人借款人应当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和自有资金,无不良信贷记录,从事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范围规定,依法纳税关系在本辖区内,并取得相关合法经营执照、证件或证明材料。
三、自主创业贷款额度、期限
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贷款期限为2年,到期一次性还款。
四、申请贷款应符合下列条件
1.各类人员要有相应的证件;
2.有创业项目和与之相应的经营能力;
3.制定了项目可行性分析和实施计划书;
4.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不低于经营项目所需资金的30%);
5.个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五、自主创业担保贷款业务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沣东新城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核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的失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含村干部及乡村医生)、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身份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各申请人情况不同应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者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6.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经营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8.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实施计划书;
9.有合伙人的申请人应出具合伙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10.合伙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1.个人及配偶出具征信报告(详细版);
12.人社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办理的具体步骤
第一步:申请人到项目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领取表格填写并准备所需资料;
第二步:经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核实情况初审合格后盖章,申请人送沣东新城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第三步:经沣东新城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盖章,与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签订创业担保贷款保证协议,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
第四步:申请人向指定经办银行递交贷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