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做好沣东新城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管委会相关部门,相关垂管单位,各国有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省政府《关于组织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陕政发〔2025〕4号)、市政府《关于组织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市政发〔2025〕10号)和西咸新区《关于组织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陕西咸发〔2025〕7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沣东新城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对象。新城范围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涉农街道办事处等。

(二)普查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

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等。

(二)普查时间。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新区统一领导、新城区域负责、部门分工协作、街办调查实施”的原则,新城成立沣东新城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组(简称工作组),负责组织沣东新城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农业普查中的重要问题。工作组组长由新城分管委领导担任,成员为各街道办事处、新城各有关单位。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运行部(统计调查中心),工作组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二)新城各相关部门职责。工作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协助开展相关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估,合力做好新城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1.党政办负责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及时在官网、公众号发布农业普查相关信息,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进行宣传报道。

2.组织部负责协助农业普查相关人员选调方面的事项。

3.发展运行部负责新城农业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农业普查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做好普查资料汇总、数据审核处理工作;制定农业普查和资料开发应用方案,做好普查数据的发布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提供涉农经济方面行政记录和有关资料并协助开展普查工作。

4.财政金融部负责普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协同督促、检查普查经费按时拨付、足额到位、专款专用等情况;负责提供财政收入、金融机构网点情况等有关资料并协助开展普查工作。

5.文旅促进部:负责提供文化旅游等行政记录和有关资料并协助开展普查工作。

6.水库建管部:负责提供水利方面行政记录和有关资料。

7.资源规划部负责提供普查所需的最新规划信息及相关地图资料;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各级行政区域面积、耕地、林业等有关资料并协助开展普查工作;联合发展和经济运行部协助新区统计调查队做好遥感测量工作。

8.教育工作部负责提供教育、体育方面的行政记录和有关资料并协助开展普查工作。

9.党群工作中心:负责协助做好统计法治宣传和普法常识工作;负责协助做好普查工作中群众信访投诉等事项。

10.市监局负责提供农业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基本信息。

11.税务局:负责提供相关涉农单位(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相关信息及有关纳税资料;负责协助宣传和动员相关单位参与普查。

12.各国有企业:负责协助做好下属涉农公司的普查登记工作。

(三)各街道办事处职责。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督促、指导各村(居)民委员会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组,按照新区、新城普查工作要求,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各项普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普查保障。普查所需经费由省、市、新区、新城、镇街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工作需要,落实好本级承担的普查经费,为普查工作提供必要保障;要选聘或选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确保各普查区的工作量与普查工作人员数量相匹配。要及时支付选聘人员劳动报酬,保证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以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单位岗位,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普查工作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强化部门协作。工作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相关部门要根据普查要求及需求,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协助开展普查相关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估,配合参与普查资料开发等工作,共同推动新城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与实施。

(三)确保数据质量。新城、街道办普查机构、各村(居委会)和普查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普查。要坚持数据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业务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普查人员要依法搜集和报送普查资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确保普查数据安全;普查对象要依法提供真实、完整的普查资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要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四)创新方法手段。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配合上级开展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各村(居委会)做好网上填报、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等工作,落实好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工作,提高普查工作质效,用好各部门行政记录开展普查工作,并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五)广泛开展宣传。各街道办事处要围绕普查对象、内容等,结合本区域实际及特点,会同宣传部门组织好本区域普查宣传策划和实施工作,注重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