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办,管委会各部门,各垂直管理机构,沣东集团公司,沣东控股公司:
按照《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新区行政执法用章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西咸办函〔2020〕13号)及《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司法局关于刻制启用行政执法专用章的函》文件要求,我区立即启动行政执法专用章编号、确定使用单位及使用范围、刻制等工作。现正式启用9枚“行政执法专用章”,并公示如下:
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专用章①”,由党委宣传部使用和管理,适用于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行政执法事项。
二、“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专用章②”,由改革创新发展局使用和管理,适用于统计执法、商务执法行政处罚事项。
三、“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专用章③”,由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沣东新城功能区管理办公室使用和管理,仅适用于金融监管行政处罚事项。
四、“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专用章④”,由规划建设局使用和管理,适用于文物领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领域、消防审查验收领域行政执法事项。
五、“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专用章⑤”,由教育卫体局使用和管理,适用于教育、卫生、体育行政管理领域行政处罚事项。
六、“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专用章⑥”,由人社民政局使用和管理,仅适用于人社民政领域行政处罚事项。
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专用章⑦”,由生态环境局使用和管理,适用于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事项。
八、“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专用章⑧”,由农业农村局使用和管理,仅适用于农业农村(水利)行政管理领域行政处罚事项。
九、“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专用章⑨”,由应急管理局使用和管理,适用于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事项。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旧印章同时废止。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