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办,管委会各部门,各垂直管理机构,沣东集团公司,沣东控股公司:
按照《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新区行政执法用章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西咸办函〔2020〕13号)文件要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需求,现将刻制启用及调整行政执法专用章适用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并公示如下:
一、新刻制“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专用章⑩”,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使用和管理,适用于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处罚事项。
二、“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专用章④”,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使用和管理,适用范围调整为“文物领域、市政设施领域、燃气领域、消防备案抽查领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领域行政执法事项”。
自文件发布之日启用。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