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沣东新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沣东新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一、修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2020年出台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我新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对我新城2016年印发实施的《沣东新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予以修订。

二、《沣东新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基本内容、工作要求和附件(沣东新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明确了要按照积极推进、规范实施、科学安排等八项基本原则,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定配套办法,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

《指导目录》以财政部、新区目录为依据、基础,结合新城实际,形成含运行保障、管理咨询、民生福利三类,共计 52个一级目录及332个二级目录的目录体系。

三、《沣东新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八章四十一条。包括总则、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购买内容及目录、购买方式及程序、预算及财务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附则等内容。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实施购买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系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方案,建立绩效考评体系并组织实施部门绩效自评。购买主体负责购买服务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二章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明确了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等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三章购买内容及目录。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将六类事项列入禁止购买内容。同时明确购买主体应加强市场调研,建立重大服务项目需求审查决策机制,确保不相容岗位分设。

第四章购买方式及程序。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期限通常为1年,最高不超过3年。

第五章预算及财务管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所需资金应当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年度预算执行中,实施政府采购服务涉及预算调整的,按照预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购买主体应依据项目特点和经费预算,合理测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所需支出。

购买主体编制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时应当明确具体内容,并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反映在政府采购预算中,细化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明细项目。

第六章 绩效评价。购买主体应当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目标编入年度采购预算。财政部门对购买主体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评估,将确定后的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一并批复。购买主体要对合同履行、绩效目标运行进行跟踪管理,同时加强成本效益分析,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财政部门可根据需要对金额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章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财政部门和购买主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制度。

第八章附则。明确办法解释权归属和施行时间。


原文: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沣东新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沣东新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