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启动建设1个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机构;2022年,以示范点照护机构为典型,辐射带动、示范引领,逐步提升新城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争创婴幼儿照护服务星级示范机构,逐步加大普惠制照护机构建设;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完善,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95%以上,伤、残、病等重点幼儿接受照护指导率达98%以上,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全区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二)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多样化的照护服务供给体系
(三)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综合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形成部门合力。强化日常监管,大力推动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职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三)加强安全管理。对达不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机构,由各街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或停业。